2024年湖南五年制大專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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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大專,初中畢業生的大學直通車

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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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中起點五年制專科,招284人

近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通知,爲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經組織各地精準測算需求,省教育廳決定2024年繼續實施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工作。

一、招生學校

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類型與培養學校一覽表

二、招生專業

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民族鄉)、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專科層次小學男教師。招生專業爲:小學教育。

三、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規模

2024年,全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爲284人,具體如下:

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民族鄉)4人,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68人,專科層次小學男教師212人。

(二)招生計劃種類

根據培養類型與培養目标要求,招生計劃設置普通招生計劃(以下簡稱“普通計劃”)和定向到民族鄉招生計劃(以下簡稱“民族鄉計劃”)。具體如下:
1.普通計劃。按照“從縣市區招生、回縣市區就業”的原則設置,培養類型有: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專科層次小學男教師。
2.民族鄉計劃。按照“從鄉招生、回鄉就業”的原則設置,培養類型有: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民族鄉)。

(三)招生計劃的具體安排

根據各縣市區測算并申報的2024年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需求計劃,省教育廳編制了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計劃。

四、培養模式

采用五年一貫制專科的培養模式,由省内高等職業(專科)學校承擔培養任務。

五、培養經費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領域省與市縣财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15号),所需培養經費由省與市縣财政按7:3比例分擔。
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師範生(以下簡稱“公費定向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和軍訓服裝費免繳,其所需費用由财政公費承擔,并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在資助政策規定的範圍内與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未滿18周歲(2006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

2.熱愛祖國,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3.具備招生來源計劃所确定的戶籍條件。(1)報考普通計劃的報名對象應具有招生來源計劃所确定的縣市區戶籍,且爲2024年應屆初中畢業生。(2)報考民族鄉計劃的報名對象應具有招生來源計劃所确定的民族鄉戶籍,民族成分爲少數民族,戶籍遷入時間爲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且爲2024年應屆初中畢業生。

4.參加戶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中考總成績(報考民族鄉計劃考生總成績含加分)不低于招生當年戶籍所在縣市區公布的相應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

5.身心健康,體檢合格,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體檢标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号)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号)的規定執行。

(二)其他條件

1.熱愛基礎教育事業,自願報考初中起點鄉村小學公費定向師範生,且保證畢業後服從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的安排。

普通計劃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小學男教師在戶籍所在縣市區的縣以下鄉村小學任教,民族鄉計劃小學教師在招生計劃所定向的民族鄉小學任教。

2.報考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普通計劃志願的報名對象應爲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且持有縣市區扶貧工作部門發放的《扶貧手冊》。

七、招生辦法、程序及相關政策

詳見《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辦法及程序》和《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相關政策說明》。其中,實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的培養類型,在生源條件充足的情況下,男、女生錄取比例原則上均不低于40%;在生源條件不足的情況下,按實際情況執行。

八、工作要求

1.全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和有關培養學校具體負責實施。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和有關培養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給北京師範大學“優師計劃”師範生的回信精神,充分認識實施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的重大意義,精心謀劃組織,加強統籌協調。要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專項工作經費,及時通過官方渠道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和咨詢聯系方式,切實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确保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錄取工作平穩順利,确保下達的招生計劃全面完成。

2.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和有關培養學校要嚴格按規定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公開,保證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平穩實施,招生錄取程序規範,各環節工作嚴謹、細緻、準确,預錄取、錄取公平公正。嚴禁擅自變更招生計劃和招生來源計劃,嚴禁提前簽訂《協議書》,嚴禁以各種名義亂收費。對違規招生所預錄取的考生,一律取消考生錄取資格,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取消相關院校的培養任務。

3.有關培養學校要結合所承擔的培養工作,加強新時代基礎教育改革政策研究與鄉村教師培養需求調研,科學制定人才培養方案,不斷深化師範生培養模式綜合改革,加強學籍管理、教學管理和專業建設,強化國情省情教育、師德養成教育與教育教學專業技能訓練,強化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自覺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意識,充分發揮 “五年一貫制”培養特色優勢,積極探索鄉村教師培養規律,切實保障人才培養質量。

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辦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縣市區教育(體)局、初中學校和培養學校應利用報紙、海報、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我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的招生政策與招生計劃。初中學校還應向初三年級學生及家長進行宣傳動員。
各市州的中考結束後,各縣市區教育(體)局應根據本縣市區的中考招生情況,按照不低于本縣市區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的原則,确定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個人自願報名

1.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持本人戶口簿(含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名确認的戶口簿複印件1份)、學生素質報告表(或學生手冊)到所在畢業學校報名,其中在戶籍所在市州範圍内異地就讀(異地就讀是指未在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初中學校就讀,下同)、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應持本人戶口簿(含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名确認的戶口簿複印件1份)、學生素質報告表(或學生手冊)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體)局報名。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按《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欄目及有關要求,客觀準确地填寫所有考生信息和報考志願,并貼好相片。
2.考生在填寫報考志願時,應根據相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結合自身情況在各項目計劃來源、各培養類型、各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各招生計劃種類、各招生專業中進行選擇,最多隻能在1個項目計劃來源、1個培養類型、1個培養學校(有挂靠培養的,同時包含且僅限1個挂靠學校)中,選擇填報不同的招生計劃種類、不同的招生專業志願,且在填寫具體培養學校的招生專業志願時,應符合以下有關規定:
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民族鄉)、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專科層次小學男教師。在1個培養學校(有挂靠培養的,同時包含且僅限1個挂靠學校)中,隻填報該培養學校的有且僅有的1個招生專業志願(直接志願)。

三、畢業學校審核推薦

考生報名登記表提交後,考生所在的初中畢業學校應依據其在校表現情況,對考生的考生信息、報考資格和報考志願進行審核,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将符合條件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和戶口薄(複印件)上報縣市區教育(體)局。
在戶籍所在市州範圍内異地就讀的考生,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體)局完成報名後,由其所在的初中畢業學校依據其在校表現情況,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将符合條件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報送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體)局。
初中畢業學校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體工作程序與流程由市州教育(體)局統一确定後向社會公布。

四、縣市區教育(體)局審核

1.審核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初中畢業學校上報的材料,對所有報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報考資格和報考志願進行審核,并在報名登記表簽署審核意見。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報送考生信息

縣市區教育(體)局彙總各培養類型所有報名且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的信息,填寫《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報名考生信息表》,并報送市州教育(體)局。

五、市州教育(體)局審定報名考生名單

市州教育(體)局依據前述的有關規定,根據各縣市區上報的《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報名考生信息表》,對報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定。未通過審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州教育(體)局審定無誤後,将審定确認後的《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報名考生信息表》(分培養學校),于7月22日前統一分别報送有關培養學校(含電子文檔),同時将《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報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養學校)報送省教育廳存檔備查(含電子文檔),并通知有關縣市區教育(體)局。通過審定的考生以下簡稱“推薦考生”。

六、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

1.考生總成績爲中考成績總平均分{(考生中考總成績÷所含科目的卷面總滿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報考民族鄉計劃志願的民族鄉少數民族考生中考總成績應使用其加分後的中考總成績。
2.符合志願條件的民族鄉少數民族考生,在參與非民族鄉計劃志願選拔時,隻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績(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績應不低于招生當年戶籍所在縣市區公布的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
3.當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情況時,按考生的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排序;當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中考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4.考生總成績由縣市區教育(體)局在市州教育(體)局審定通過後通知考生。

七、體檢

1.确定體檢考生名單
(1)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到民族鄉)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民族鄉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志願爲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分民族鄉,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确定體檢考生名單。
(2)專科層次小學男教師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志願爲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确定體檢考生名單。
(3)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
縣市區教育(體)局依據本縣市區的普通計劃,在所有推薦考生中,以考生志願爲依據,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根據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确定體檢考生名單。
(4)對于未填報該項目計劃來源該培養類型該培養層次該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該招生計劃種類該招生專業的考生,不得列入相應的體檢名單。
2.體檢。縣市區教育(體)局按确定後的體檢考生名單,統一組織考生到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因考生主動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時,應按照确定體檢考生名單的辦法等額确定遞補體檢考生。

八、簽訂協議

縣市區教育(體)局統一組織所有體檢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與縣市區人民政府簽訂《湖南省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層次分培養學校分招生計劃種類進行。
縣市區教育(體)局應按省教育廳統一發布的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層次分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分招生計劃種類的協議書樣式制作《協議書》。凡《協議書》内容與《協議書》樣式不符的,視爲無效《協議書》,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訂《協議書》的,視爲考生自動放棄招生錄取資格,所涉及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協議書》簽訂完成後,縣市區教育(體)局将《2024年湖南省各縣市區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彙總表》、《2024年湖南省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及中考相關情況彙總表》、考生的戶口薄(複印件)、《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協議書》統一報送市州教育(體)局。

九、預錄取

1.市州教育(體)局依據本文規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準,根據縣市區報送的有關材料,在全面審查各項目計劃來源各培養類型各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各招生計劃種類的考生報名信息、考試成績、體檢結論、《協議書》的基礎上,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層次分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分招生計劃種類分招生專業進行預錄取。
2.市州教育(體)局彙總各縣市區的《2024年湖南省各縣市區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彙總表》《2024年湖南省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及中考相關情況彙總表》,填寫《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預錄取考生名冊》,于7月19-20日将有關材料報送相關培養學校,同時将有關材料報送省教育廳存檔備查。
(1)報送培養學校的材料有:
①《2024年湖南省各縣市區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彙總表》(含電子文檔)。
②《2024年湖南省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及中考相關情況彙總表》(含電子文檔)。
③《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預錄取考生名冊》(分培養學校,含電子文檔)。
④市州教育(體)局關于應進入預錄取範圍而未預錄取的考生情況的說明(按照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層次分培養學校分招生計劃種類分招生專業的要求,分培養學校提交)。
⑤預錄取考生戶口薄(複印件1份)。
⑥預錄取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1份)。
⑦預錄取考生《體檢表》(原件1份)。
⑧預錄取考生《協議書》(無挂靠培養的一式4份,有挂靠培養的一式5份)。
以上第⑤-⑧項考生個人報考材料按每生一袋裝入材料袋中,分項目計劃來源分培養類型分培養層次分培養學校(含挂靠學校)分縣市區分招生計劃種類分招生專業,分類打捆提交。
(2)報送省教育廳的材料有:
①《2024年湖南省各縣市區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彙總表》(含電子文檔)。
②《2024年湖南省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及中考相關情況彙總表》(含電子文檔)。

十、錄取

培養學校根據本文規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準,對市州教育(體)局報送的有關材料及預錄取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後,确定拟錄取考生名單。拟錄取考生名單通過培養學校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錄取;公示有異議的考生,由培養學校會同有關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情況符合本文所規定招生政策的方可錄取,調查核實情況不符合本文所規定招生政策的不能錄取。公示與調查核實工作完成後,由培養學校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是否錄取的意見,并填寫《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錄取考生名冊》。培養學校應于8月30日前将錄取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和《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錄取考生名冊》(含電子文檔)報送省教育廳,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後,培養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公費定向師範生錄取考生的個人報考材料由培養學校負責裝入公費定向師範生新生的個人檔案。

十一、入學

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培養學校報到。新生入學後,培養學校在入學一個月内對公費定向師範生進行資格複查。複查合格者,培養學校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協議書》正式生效;複查不合格者,則不能取得公費定向師範生資格,并按國家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處理。培養學校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後,應負責将《協議書》寄送達各協議方,并存入公費定向師範生新生的個人檔案。培養學校彙總本校未報到新生情況,填寫《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招生未報到新生名冊》,于9月21日前報送省教育廳(含電子文檔)。

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相關政策說明

一、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

根據湘政辦發〔2015〕114号文件精神,爲提高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整體質量,促進公費定向師範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對均衡,2024年,在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定向幫扶)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工作中,當普通計劃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數>3時,繼續實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在生源條件充足的情況下,男、女生錄取比例原則上均不低于40%(小數點一律餘進,下同);在生源條件不足的情況下,按實際情況執行。落實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則是:在相應工作環節中,應首先根據招生來源計劃并結合有關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擇優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後再在剩餘相關考生中,根據有關政策擇優确定剩餘20%比例的相應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條件不足時,相應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額應與剩餘20%比例的考生名額統一根據相關政策擇優選拔。

二、有關招生工作的安排及确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的辦法

(一)市州教育(體)局應根據本文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實際,做好本市州各縣市區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統籌安排工作,包括确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的具體方式,宣傳、報名等招生環節工作的具體安排,以及做好落選考生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等,确保各縣市區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工作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機協調,切實維護考生權益。

(二)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由縣市區教育(體)局按照不低于本縣市區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的原則具體确定,并在其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前向社會公布。确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應按照有利于執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對均衡”政策、有利于選拔優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計劃、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徑應與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緻。确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時,根據不同培養類型的招生情況,可統一确定相應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也可分類确定相應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同時,對于同時設置有普通計劃、民族鄉計劃的培養類型,同一培養類型的各招生計劃種類的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應保持相同。

縣市區教育(體)局應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以及市州教育(體)局的有關安排,統籌本縣市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情況,具體做好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各環節工作。
(三)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确保初中起點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工作在市州範圍内協調一緻。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的有關招生工作安排應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報考民族鄉計劃志願的民族鄉少數民族考生中考成績享受加分政策,具體辦法如下:

(一)考生加分幅度爲中考所含科目(科目口徑與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緻)滿分之和的10%,考生所獲加分直接加入考生的中考總成績。

(二)縣市區教育(體)局應在确定相應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控制線(等第)的同時向社會公布具體的加分辦法。

(三)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報考民族鄉計劃志願時,使用加分後的中考成績。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如同時填報了非民族鄉計劃志願的,其參與非民族鄉計劃志願選拔時,不享受加分政策,隻能使用其原始的中考成績。

四、公費定向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律不得轉學,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五、公費定向師範生應在上崗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相應教師執證上崗條件,否則,按違約情形處理。

六、公費定向師範生畢業後,依據招生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任教服務,其中專科畢業生服務時間不少于5年,其任教崗位和編制由簽訂協議的縣市區按照相關規定落實。

七、公費定向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内,不得脫産攻讀普通碩士學位,但可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八、普通計劃的公費定向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内,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依據普通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在所定向的縣市區的相應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民族鄉計劃的公費定向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内,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依據民族鄉計劃所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在所定向的民族鄉内的相應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九、未能履行協議的公費定向師範生,按規定退還所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

十、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公費定向師範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公費定向師範生的違約記錄,并将違約情況記入人事檔案,負責管理退還的公費教育費用和違約金。12月底前,各市州教育(體)局應彙總本轄區内當年已辦理違約處理手續的公費定向師範畢業生的有關情況,填寫《2024年湖南省公費定向師範畢業生違約處理情況彙總表》,并報送省教育廳(含電子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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